本文转自中国科学报
作者|穆光宗
近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结果发布。
数据显示,我国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降低。
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
我国现有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男性比女性多3490万人。
性别构成是人口自然结构的重要维度。
从七普数据来看,中国的性别状况有所改善,但依旧失衡。
总人口性别比是个平均数表象,它稀释掉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高问题、可婚适婚人口性别比的畸高问题以及老年人口性别比的偏低问题。
总体来看,我国人口性别比问题主要表现为“两高一低”。
两高是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适婚人口性别比偏高;一低是指老年人口性别比偏低。
在学理上,我们要区分总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性别比、可婚或者适婚人口性别比、年龄性别比(如老年人口性别比)、区域人口性别比和行职业人口性别比等,不能混淆。
我们要重视亚人口、分人口和小人口的性别状况,失衡问题往往出现在相互分割抑或相对封闭的小区域系统。
譬如,在七普的31个省份中,广东省户籍人口性别比最高,为113.08;其次是海南112.86;西藏也高,是110.32。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已经有40年,后果正在逐渐显现。
出生性别比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者某一地区每出生100个女婴,同时出生了多少个男婴。
正常的出生性别比数值应该落在103~107区间内。
低于103,偏低;103~107,正常;超过107,偏高;如果超过130,极度偏高。
性别失衡存在着连锁反应。
出生性别比会发挥基础性影响,如果失衡会累积产生若干年后的“婚姻挤压”。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失衡会积累起巨大的系统性偏差,从而挤压出庞大的男性单身群体。
这一问题长期被人关注,但积重难返、难以治理。
原国家计生委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性别歧视,促进了性别平等。
可婚或者适婚人口性别比是法定可以婚配年龄以上人口的性别比(如20至49岁男女人口的性别比),总体上有男性化趋势,同时产生了男性婚姻挤压。
但这里有重要的也是显而易见的城乡差别,大城市可婚人口性别比有女性化趋势,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可婚人口性别比有男性化趋势。
可婚人口性别比失衡导致男性婚配挤压,提高了男性之间的婚配竞争烈度。
严重的婚姻挤压也会导致婚姻形态发生多元变化,婚姻不稳定性增加。
大量的单身现象特别是女性单身现象提升了不婚率、晚婚率,最后降低了已婚生育率,大多选择0~1个孩子。
这是目前普遍的婚育现状。
纵观过往40年,我国性别失衡问题的治理,已经从源头治理为主的模式过渡到末端治理为主的模式。
但因为存在刚性的婚姻挤压,所以千万数量级的男性可婚人口过剩已经构成一个基本的人口学事实。
至于谁被挤压出婚姻市场那是概率事件,如果考虑到颜值、住房、收入、性格、人品等个人条件和缘分等社会条件,以及“男高女低”的婚配梯度模式,落单的单身人数会更多。
面对复杂的性别失衡现象,当下要聚焦和缓解的是可婚人口的婚姻挤压问题。
建议通过婚配人口的有序流动来调剂余缺,最大限度达成小区域可婚人口婚姻市场的供求平衡,以求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国家和社会可以努力的是,设法打破剩男剩女城乡二元分布格局,打通农村男性城市化、市民化和向上阶层社会流动的渠道,增加与城市女性婚配成功的概率。
老年人口性别比有女性化趋势。
一般女性比男性平均预期寿命更长,这是一个人口规律,所以社会亦应该多关心女性孤老养老现象。
总之,人口性别失衡问题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只能仰仗时间的力量,使其自然消解。
同时,国家应千方百计杜绝性别歧视和性别选择性干预,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到103~107的正常值域范围。
一言以蔽之,促进性别平衡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的核心维度,这方面中国还任重道远。
(作者系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原标题:男女相差3490万人挤压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