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IT头条网要闻正文

西安商报社三人借媒体监督敲诈勒索官方发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30 06:32:00  阅读:3750+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原标题:西安商报社三人借媒体监督进行敲诈勒索,官方发处理通报

  我国记者网近来(12月27日)发布《行政处分决议书[西安商报社2019年]》,内容如下:

  西安商报社,赵红涛,王三周,刘伟荣: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

  你单位未严格管理新闻记者和运营人员,致使西安商报社记者赵红涛,运营人员王三周、刘伟荣借媒体监督进行敲诈勒索。

  以上现实有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定书等为证。

  2019年11月4日至12月11日,本机关向你单位及赵红涛、王三周、刘伟荣别离送达了《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 第6号〕)。你单位在规则时刻内向本机关提出了陈说和申辩,经研讨,本机关决议部分采用你单位的陈说和申辩定见。赵红涛、王三周、刘伟荣在规则时刻内均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说和申辩。

  你单位未严格管理新闻记者和运营人员,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方法》第二十八条榜首款的规则。现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方法》第三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则,本机关决议给予你单位正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分,暂停核发你单位新闻记者证。

  赵红涛、王三周、刘伟荣三人借媒体监督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方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则。赵红涛的新闻记者证在案发后现已被间断。现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方法》第三十五条榜首项、第三项,《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载挂号方法》第四条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则,本机关决议撤消赵红涛的新闻记者证,将赵红涛、王三周、刘伟荣列入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载,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作业。

  如你单位及赵红涛、王三周、刘伟荣对本决议不服,可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请求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申述。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分决议不中止实行。逾期不请求行政复议或提申述讼,也不实行本处分决议的,本机关将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来历:我国记者网

为你推荐

  • 进博会对话高通钱堃,混合AI是未来,5G-A发挥重要作用

    最近,高通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钱堃在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接受媒体专访时介…

    数码
  • 从手机到汽车 高通孟樸进博会解读5G+AI推动朋友圈扩展

    11月5日至10日,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举办,高通公司中国区董事长孟樸在进…

    数码
  • 小生意,大爆发|八大行业双11策略划重点

    双11大促已迈入正式期,各行业最关注的就是如何差异化抢量,本期通过对美妆、日化、3…

    数码
  • 2024爱企查毕业季校园行:构建诚信就业市场,为成电、广大学子保驾护航

    5月28日至31日,“2024爱企查毕业季校园行活动”先后走进电子科技大学、广州大学。…

    数码
  • 毕业不慌,查厉来帮|爱企查携手西电学子深度体验品牌魅力

      2024爱企查毕业季校园行火热进行中,5月27日至28日,爱企查走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数码
  •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