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音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对外发布布告称,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赞同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买卖事项。
布告内容显现,2019年12月13日,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格力集团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赞同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府批[2019]131号)、《关于赞同格力集团协议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国资[2019]479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赞同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买卖事项。
格力方面表明,到发函之日,本次股份转让没有完结股份过户手续。